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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特色村”村事民管

    信息发布者:西马兰
    2017-12-19 07:43:01   转载

    金山东方村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工作法完善村级事项的民主决策 “特色村”里“村事民管”

      本报讯 (记者 薄小波)在上月举行的第12届全国“村长”论坛上,上海金山区山阳镇东方村喜获“中国特色村”称号。东方村吸引全国1500多名村长代表们注意的最主要“特色”,是他们在“村事民管”的基层民主实践中探索建立的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工作法,完善了村级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,有效推动了村务管理民主化。

      所谓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,即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必须经过“两委”提议,村民小组长、党小组长、党员代表审议,村民代表大会决议,涉及事项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商议,涉及户代表表决,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全部公开。

      2002年7月,东方村和红旗村合并,并村过程中,由于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归属问题,村民对村干部心存误解,对村里事情不太配合,在村务管理中出现了“三多三少”现象:村民对村务管理猜疑的多,对“两委”班子放心的少;讲条件的多,对村里工作理解和支持的少;看“热闹”的多,主动协助工作的少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,村党总支着手探索新的工作法,在完善党内民主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全村102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坚持把民主管理融入到村务工作的宗旨,探索建立了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标准工作法。通过几年来的实践,这一做法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。

      比如,村里240多亩闲置土地问题,是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大事,有了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这一村务决策管理的规定程序,以往“村官说了算”的做法再也行不通了。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,反复讨论,最后村里民主决定成立“永贤果蔬种植合作社”,并成功引进杭白菊种植,村民直接参与管理,这个案例,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,也增强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。

      为确保村级民主决策事项的规范性,工作法规定,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,比如土地征用、集体资产管理、发展规划、公务接待管理等,必须经过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等规定程序。非重大事项,则根据不同事项,设定各自不同的程序,但必须体现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工作法的要求。村里完善了档案管理,印制《村“两委”会议记录簿》、《党员议事会记录簿》、《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簿》等,使每一件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都有完整的记录,规范程序,记录在册,做到有据可查。

      为确保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工作法的长效性,东方村还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,如村务通报制度、“民情沟通日”、征询意见制度、民主理财制度、条线工作管理制度等。在制度制定过程中,充分体现“四议两公开一表决”工作法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按照民主议事程序,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,并及时公布。村级重大事项经过决策程序之后,还必须将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,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,实现了村级事务及时公开、适时公开、定期公开和全程公开,使村“两委”班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“村事民管”不仅完善了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和村级民主自治,而且更广泛地激发民智、汇聚民力、凝聚民心,推动了东方村发展步入“快车道”。近年来,该村集体资产总量大幅提升,村级经济呈厚积薄发之势。今年1到7月,村级税收842.36万元,同比增长318.3%。

      作者:薄小波来源文汇报)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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